(一)开展与文化艺术、体育艺术、科技艺术三大领域相关的社会艺术研讨、传播、人才培训、艺术金融服务、艺术类科技研发推广与国际人文交流项目;
(二)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、群众性的文体活动,引导社区群众文体建设;
(三)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、评测、测评、评定与认证工作;
(四)开展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,推动公益事业发展;
(五)制定各艺术门类的行业团体标准;
(六)根据业务发展需要,开展社会艺术相关的展览、展示、展演活动;
(七)汇集社会艺术领域专家、学者力量,挖掘、整理民族、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,保护古艺术品,开拓现代艺术品;
(八)依照有关规定收集、编辑、出版社会艺术相关政策法规、市场信息、刊物、教材、资料,建立网站及公众号;
(九)受政府委托承办社会艺术项目或其他相关事项,例如:承接政府购买服务,联合举办大型会展、艺术节等项目。